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玻璃之城

下个星期要飞伦敦了。趁着出发前,重看了一部在伦敦取景的电影《玻璃之城》。 电影在1998年上映,当时的我还在念中五,和几个女同学到电影院捧场。故事开始时,黎明和舒淇在伦敦桥开车赶去倒数1997年的来临,因而遇上车祸,在众人的欢呼迎岁声中相拥而逝。这对偷情男女的另一半拒绝到伦敦领尸,派了各自的一子一女去办理后事。这场意外让两位年轻人怨恨对方害死自己的父母。不过,他们在彼此父母在香港的联名物业发现的唱片、照片、书信及日记,逐渐地将他们父母的一些烟远往事拼凑起来,并并还原了他们父母人生的最后一段旅程。黎明和舒淇这对当日的大学情侣虽然没和对方结婚,但却不约而同地为自己和配偶所生下的孩子取名为康桥。 当年的我是一个才17的女生,不懂什么是爱。电影看在眼里,也不会太多的感触,只是对饰演舒淇丈夫的陈奕迅留下了印象。那是我第一次在荧幕上看见他,觉得怎么有人长得那么样衰,殊不知他开口唱起歌来竟然那么动听。 几年前,机缘巧合下重看了这部电影的一些片段,重温了黎明和舒淇在偷情后和对方说分手的一幕。黎明说,希望你不会忘记,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,都是那么开心,我都是那么爱你。舒淇说,我也希望你记得,我们分开的日子,你不在我身边,我才是最爱你。 看得我泪如雨下。 今日再看,看到男女主角多年后在普通话班重逢,坐在后座的舒淇听见前座的男人念普通话时严重发音不准,笑得前俯后仰,他转过头来时,竟然是她大学时期爱得非常苦的那个男人。原本上扬的嘴角,立即僵在那里。事后到餐厅相聚,双方礼貌性地问起对方的另一半,然后黎明上台唱了当年的《Try to Remember》。镜头把台下的舒淇拍得朦朦胧胧的,可是脸上的表情依然清晰可见。当年才22岁的她,盘起头发饰演中年妇人时很有韵味,演活了一个爱得深切的有夫之妇。 他发现,她还保留着当年他所送她的手掌模型,上面的事业线、感情线和生命线,都由她的名字构成。他发现,她还保留着在玫瑰花瓶的水内放一粒阿斯匹林的习惯,因为当年的他告诉她说这样可以让玫瑰保存得更久。 某些情节,配上《今生不再》作为电影配乐,让人的泪水簌簌而下。无论戏里戏外,舒淇都爱他爱得那么深。爱了7年,还是得放手。后来,他结婚了,又离婚了,他们还是没有在一起。 一个曾经深爱过,也曾深深伤害过自己的男人,在她的生命里还会有重量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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